白秋梅,北京人,墨尔本大学硕士毕业,任教于北京科技大学,副教授, MTI硕士生导师。教授课程包括基础英语、高级阅读、口译实践、同声传译等。2006年获北京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同年获得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2007年参加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获英语A组一等奖,最佳演示奖;2007年获得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2012年获得第三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英语专业组)北京赛区一等奖。
记得大一精读课上我们学到过一篇文章叫做“我为何教书”(Why I Teach),其中一句话至今还记忆犹新,“我教书不是因为教书容易,(I don抰 teach because teaching is easy.)。十几年的英语教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分量,好好教书是一辈子的事,教好书更加不容易。
我一直认为教学是非常个性化的事,是没法拿来比赛的。每个老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基于她对于教育、教学以及英语学习的认识,也恰恰因为这种多样性,英语教学才有意思,我们才有了那么多不一样的好老师。
我对教好英文有以下三点认识:首先,好的英语老师英文一定棒,语言基本功肯定好。她本人应该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英语学习者,对学好英文有切身的体会,在教学中 她会把好的学习方法自然而然地传递给学生,就像大鱼带着一群小鱼游泳,大鱼不是在那里“告诉”小鱼如何游泳,而是通过在前面游来引导,渐渐地,小鱼就会了。所以我的第一个关于英语学习的信仰就是“英语不是教出来的,而是学出来的”。英语听、说、读、写技能的掌握一定是学生在学的过程中逐渐领会老师学习英语的方法,进而形成自己的方法,之后才能真正学好。第二点,好的英语教师应该是具有很强的教学能力的。这里的教学能力指的是老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如何通过设计各种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和英语学习能力。以基础英语为例,这门课程是通过阅读来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译的综合能力。因此,我认为教学重点应该是多元的,教学过程中老师不仅仅要解决对于英文文本本身的理解,学习语言本身,还应该透过语言学习知识,最终能够自由地用英文表达思想,做事情。因此我认为过去精读课教学以讲授词汇句子为主的教学模式并不适用于当今的基础英语教学,我在授课过程中更加注重的是学生阅读技能的培养,其中包括13项阅读技能:predicting、checking comprehension、dealing with unfamiliar words、understanding complex sentences、understanding text organization、inferring、extracting main ideas、linking ideas、reading for specific information、understanding writer抯 style、evaluating the text、reacting to the text、writing summary。这13项阅读技能体现了英语学习的三个层次:学习英语;透过英语获取技能或知识;使用英语交流思想、做事情。如果在两年的基础英语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兼顾到并帮助学生掌握这些能力,学生一定会成为非常好的英语学习者。
我的最后一点体会是一个好的英语老师一定是个颇具个人魅力的人。老师上课需要有激情,有感染力,这样才能去激励别人。老师本身要有阅历,有见识,有思想,这样才能跟学生去分享,去讨论,去引导学生。老师还要有爱心、有耐心,平等友爱地对待每一位学生,这样学生才愿意跟你学。如果说语言和教学能力可以后天学习,那么个人魅力应该有一点点天分在里头。所以,能把书教好并被学生喜爱的老师是很有福气的。
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做着喜欢的事,希望能一直做下去,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