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赛区比赛
一、赛程安排
比赛时间:2025年3月—2025年11月
比赛地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赛区
比赛分组:综合课组;视听说课组
二、分赛区复赛
1.每所参赛学校只能选派一名选手参加每组的复赛。参加复赛的选手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s://nfltc.sflep.com)下载并填写《第十六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参赛登记表》。
2.复赛为授课。授课时间为 20 分钟。开始 3 分钟左右为综述时间,随后为课堂授课时间。在综述时间内,选手陈述对授课素材的整体教学设计,建议采用最有效的方法展示教学设计中教学目标设定和具体实施之间的逻辑关系;在课堂授课时间内,选手要针对授课素材教学设计中的某一具体板块进行教学展示。选手需制作电子课件辅助教学,也鼓励用黑板板书辅助教学。综述加课堂授课总时间不少于17 分钟,不超过 20 分钟;有学生配合授课。
3.复赛总分为 100 分。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最终得分为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授课评分标准详见附录。
4.比赛评委组设组长 1 位。比赛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选手须以书面形式向分赛区组委会提交申诉,由评委组长负责召集评委进行合议。如评委组合议无果,则由分赛区组委会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大赛全国秘书处,由秘书处指定专家进行仲裁。书面申诉需于分赛区复赛结果宣布之前完成,复赛结果宣布之后不再受理。
5.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透露相关个人或学校信息; 如有分发给学生和评委的教学资料,其中不得出现相关个人或学校信息,否则酌情扣分。
三、分赛区决赛
1.进入分赛区决赛的选手名单由分赛区组委会根据复赛成绩排名确定,经评委组确认后当场宣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复赛人数的 35%。
2.决赛由说课和回答评委提问组成。
1)说课:综合课组说课内容为 800 词左右长度的选文。视听说课组说课内容为长
度约 3 分钟的视频。赛前准备时间为 30 分钟。选手须紧扣材料内容进行说课,
时间不得少于 7 分钟,不得超过 10 分钟。
2) 回答评委提问:说课结束后,由提问评委提问。该环节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3.决赛总分为 100 分,其中说课得分占 80%,回答评委提问得分占 20%。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最后得分为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说课及回答评委提问的评分标准详见附录。
4.比赛评委组设组长 1 位,提问评委 1 位。比赛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选手须以书面形式向分赛区组委会提交申诉,由评委组长负责召集评委进行合议。如评委组合议无果,则由分赛区组委会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大赛全国秘书处,由秘书处指定专家进行仲裁。书面申诉请于分赛区决赛结果宣布之前完成,决赛结果宣布之后则不再受理。
5.大赛排名根据各组选手最终总得分确定。最终总得分 = 复赛总分 + 决赛总分,满分为 200 分。如选手最终总得分相同,则以决赛分数高低作为排名依据;如决赛总分也相同,则选手另外进行指定题目的即席演讲以确定名次。各分赛区决赛排名第一位的选手获得进入全国决赛的资格。
6.决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奖名单报大赛全国组委会备案, 并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7.在不违背大赛章程的前提下,分赛区组委会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另行拟定比赛补充细则。
全国决赛和总决赛
一、赛程安排
比赛时间:2025 年 12 月
比赛地点:上海
比赛分组:综合课组;视听说课组
二、参赛资格
各分赛区综合课组和视听说课组决赛排名第一位的选手晋级全国决赛。各分赛区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必须报大赛全国组委会审核。
三、赛制安排
1. 全国决赛
1采用“授课 + 回答评委提问”的形式。全国决赛结束后,排名前 10 位的选手晋级全国总决赛。
2. 全国总决赛
采用“说课 + 回答评委提问”的形式。
3. 奖项设置
各组分别设特等奖 1 名,一等奖 3 名,二等奖 6 名,三等奖若干名。获奖选手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特别说明
1.全国决赛和总决赛比赛细则另行拟订,在全国决赛开始前公布。
2.凡进入全国决赛和总决赛的选手,自动视为将本人参加教学大赛使用过的所有参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参赛电子教案、视频(含本人肖像)以及视频感言(含本人肖像)等材料,授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独家使用。
3.本届大赛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全国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