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专科院校教师
2.职业本科院校教师
3.应用型本科院校承担职业教育专升本教学的教师每所参赛学校只能各选派一名选手参加每组的复赛。凡参加复赛的选手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s://nfltc.sflep.com)填写《第十四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参赛登记表》。
1.复赛为授课。时间为 20 分钟,包含综述时间和课堂授课时间。综述
时间内,选手陈述对授课素材的整体教学设计,建议采用图示法展示
对整个单元教学设计过程中教学目标的设定和具体实施之间的逻辑关
系;课堂授课时间内,选手针对整体教学设计中某一具体板块进行教
学展示。选手需制作电子课件辅助教学。综述及课堂授课总时间不少
于 17 分钟,不超过 20 分钟;有学生配合授课。
2.复赛总分为 100 分。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最终得分为扣除
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授课
评分标准详见附录。
3.比赛评委组设组长 1 位。比赛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由评委组长负责召
集评委进行合议。如评委组合议无果,则提交大赛全国秘书处,由秘
书处指定专家进行仲裁。
4.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个人
或学校信息;在分发给学生和评委的教学资料中不得出现任何个人或
学校信息,否则将酌情扣分。
1.进入分赛区决赛的选手由分赛区组委会根据复赛成绩排名,经评委组
确认后当场宣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复赛人数的 35%。
2.决赛由说课和回答评委提问组成。
1) 说课:说课内容为 600 词左右长度的选文。赛前准备时间为 30 分
钟。选手须紧扣材料内容进行说课,时间不得少于 7 分钟,不得
超过 10 分钟。
2) 回答评委提问:说课结束后,由提问评委提问。该环节时间为 5
分钟。
3.决赛总分为 100 分,其中说课得分占 80%,回答评委提问得分占
20%。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最后得分为扣除一个最高分和
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说课及回答评委提
问的评分标准详见附录。
4.比赛评委组设组长 1 位,提问评委 1 位。比赛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由
评委组长负责召集评委进行合议。如评委组合议无果,则提交大赛全
国秘书处,由秘书处指定专家进行仲裁。
5.大赛根据各组选手最终总得分确定排名。最终总得分 = 复赛总分 + 决
赛总分,满分为 200 分。如选手最终总得分相同,则以决赛分数高低
作为排名依据;如决赛总分也相同,则选手另外进行指定题目的即席
演讲以确定名次。各分赛区决赛排名第一位的选手获得进入全国决赛
的资格。
决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奖名单报大赛全
国组委会备案,并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6.在不违背大赛章程的前提下,分赛区组委会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另行拟
定比赛补充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