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期“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6/2来源:外教社

  • 外语教指委[2016] 17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有关精神,深化高职院校外语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外语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提高外语教学质量,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语教指委”)决定开展第一期“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工作。本期课题立项工作由外语教指委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外教社”)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课题研究围绕高职院校外语教育政策、教育理论、教学管理、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慕课、微课、教学评测、自主学习、教师发展等开展,包括但不限于:

    1. 我国高职院校外语教学政策研究

    2. 国内外高职院校外语教学对比研究

    3. 高职外语教学管理改革及创新研究

    4. 高职外语课程体系建设和发展研究

    5. 高职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研究

    6. 网络化教学手段和方法研究

    7. 高职外语教材建设研究

    8. 学生自主学习研究

    9. 生源多样化及高职外语教学应对策略研究

    10. 教学评估手段与评估体系建设研究

    11.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等)等中高职衔接外语教学研究

     

    二、申报对象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的公共外语教师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三、申报办法

    1. 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所院校申报的课题总数

    不得超过项。

    2.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的研究成员一般不超过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3. 课题的研究周期为年。

    4. 已立项的外语教指委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

    5. 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结题报告、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教学录像、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等。

    6. 获准立项的《第一期“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7. 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8. 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除了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承诺能够做到:

    1)所在学校提供至少1:1 的配套经费支持;

    2) 课题中期检查时,能够参加会议交流并现场答辩;

    3)课题结题时,能够完成预期研究成果,如结题报告、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教学录像、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等。

    以上三项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予立项或者是立项后不予结题。未能通过结题者今后一律不能申报重点课题。

     

    四、课题经费

    1. 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5000 元,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为2000 元。

    2.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经费由外教社资助,在课题结题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单位账户。课题负责人收到课题经费后,应开具正规发票给外教社。

    3. 自筹经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提供支持或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4. 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对立项课题给予1:1 以上的配套经费支持。

     

    五、时间安排

    1. 立项申请:2016 31 日前

    课题申请人须于上述截止日期之前将纸质版《立项申请书》寄达本通知指定的地址,同时将《立项申请书》的电子版发到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 课题评审:2016 8-11 

    由外语教指委和外教社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课题和资助级别。

    3. 中期检查:2017 10-12 

    课题组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外语教指委和外教社组织中期检查。对于重点课题,进行会议答辩检查。

    4. 课题结题:2018 12 月前

    由外语教指委和外教社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和课题成果进行验收和评审,并将优秀成果推荐出版或发表。

    课题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联系方式

    课题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两份寄送至以下地址,邮件左下角请务必注明“外语教指委课题申报”字样。课题申请人需同时将《立项申请书》的电子版发到以下电子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需注明“外语教指委课题申报” 字样。

    寄送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8 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收件人:项目管理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00083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65425300 3070

    电子邮箱: kyxm@sflep.com

    希望各高职高专院校组织广大外语教师积极参与,共同做好第一期“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研究工作。

     

    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6 


 
 
【点击下载附件:1227_2016年17号-关于开展第一期“全国高职院校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点击下载附件:1227_立项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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