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

选手简介

陈凯,湖北武汉人,副教授,文学硕士,任教于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2010年“外研社杯”全国大学英语演讲比赛特等奖指导教师;湖北青年教学能手;武汉市第八届教师五项技能竞赛一等奖;武汉市优秀教师、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新长征突击手、武汉市技术能手。2012年获得第三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英语专业组)湖北赛区特等奖。

参赛感言

第三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英语专业组)全国总决赛已落下帷幕,每每回想起来,一幕幕刻骨铭心的场景,一张张笑容可掬的面庞,时时萦绕心间。作为大赛获奖选手之一,首先应该感谢外教社举办了此次全国高校英语专业教学的巅峰赛事。能和来自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英语专业教学精英交流切磋倍感荣幸,能聆听各位专家学者的谆谆教导受益匪浅。

在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方面,本人感触颇深。

对于英语专业青年教师个人修养而言,教师的英语出色地道,语音、语调准确自然,才能起到示范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除了具备较好的语言基本功之外,更应努力提升语言学、文学、翻译、教学法、写作等理论素养。

以此次“笔试”环节为例,三个小时漫长而短暂,“Lord Chesterfield抯 Letter to His Son”让人喜,让人忧,专家选材独到,三个部分的考试深刻、全面地检测了参赛选手的语言综合运用能力、整体素质和文化功底。

课堂整体教学设计应该主动适应教学材料和教学对象的客观要求,兼顾传统与现代教学法理论和实践,完成高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应教学目标。以此次“现场授课”环节为例,本人抽取的文章题目为“A Crime of Compassion”。引入阶段使用了 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 (CLT) 和 Task-Based Language Learning (TBLL),师生交流课前预习成果,有效了解文本语境。语言训练需注重学生对相关词汇和语法结构的理解和运用,如“crime”和“compassion”的定义及区别,損lay God?的真实含义等。课后作业应能体现课内外学习的有机结合,体现对学生学习策略和人文素质的培养,同时不能脱离学生实际生活,并有助于加强学生实践能力,本人使用Content-Based Instruction (CBI) 设计让学生观看哈佛大学公开课“Justice: What抯 the Right Thing to Do?”中的Episode 1:“The Morality of Murder”和Episode 6:“Motives and Morality”,要求学生将个人理解发布到教师微博课程专栏中。同时,有效的师生互动让学生全程紧跟课堂节奏,通过提问启发学生思考,避免其成为纯粹的听众。对于学生的回答应该不失时机地进行评论和补充。以上几点感悟,仅供参考,若有不妥,请指正。

感谢第三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所搭建的学习交流平台!感谢教育和培养了我的指导教师崔东教授!感谢我的良师益友周昕教授!我只能用一生回报这至亲一般的关爱,只能用一世践行教师所有的承诺!

专家点评

授课视频及点评

授课点评这是一位语言基本功比较扎实的参赛选手(不过only的发音有点小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参赛选手充分地显示了自己的语言实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各个教学环节的过渡十分自然、流畅。从演示的幻灯片和录音可以看出,参赛选手为教学内容作了比较充分的精心准备(其实,参赛选手大可不必请外教录音,参赛选手自己读得更有感染力)。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参赛选手不仅注意到了学生在语言使用中出现的错误或误用,还能很得体地进行纠正。从教学的第13分钟起,参赛选手用了5分钟左右的独白来阐明自己对安乐死的看法,其目的是为了引导学生进一步查阅资料、思考问题,但花的时间太多,使整个的时间安排显得不太平衡。同时,这个案例本身比较复杂,那个护士到底召唤了急救人员没有,什么时候召唤的,为什么那么多人要谴责她,这在课文中交代得比较隐晦,关键的句子就是“Eventually, when I was as sure as I could be that the code team would fail to bring him back, I entered the legal twilight zone and pushed the button”。如果参赛选手能抓住课文中的这个语言细节设计问题让学生讨论,这不仅可以引导学生关注语言本身,使学生更多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也会使这堂课不显得那么凝重、沉闷。从回答评委的提问中也可以看出,参赛选手自己对语言细节的关注也不够。虽然他在回答时应答如流,但他并不知道“200-strong”到底是什么意思。在处理教学材料时的囫囵吞枣,必然会导致学生在语言学习时的不求甚解。这似乎已成了一个倾向性的问题,值得引起重视。点评专家:李力教授陈凯老师在这堂课的教学中未能明确陈述这堂课的目标,但是从教师的课堂设计和实际教学情况来看,这堂课主线清晰、设计紧凑,教师在各个环节的处理上也比较自然。对于这堂课的观摩者来说,还是不难看出陈老师的教学目标:1)语言目标:学生能够理解课文中的关键词句,把握篇章结构和意义,体会和欣赏课文中的描写手法;2)思维目标:引导学生思考“人是否有死去的权利?”这个问题,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3)文化目标:介绍与课文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但是这种对教学目标的隐性处理究竟效果如何,是否优于显性处理(向学生明确说明通过这堂课的教学应该达到的目标),有待检验。陈凯老师将整堂课的各环节设计为一个文学作品,包括序曲、不同篇章和尾声。这样的安排确实可能达到引人入胜的效果。但是这样的设计也有缺陷:无形中教师扮演了一个“说书人”的角色。课堂的起、承、转、合几乎全靠教师的陈述、提问、评论和总结来实现。课堂教学的效果如何几乎全取决于教师的口才。在这堂课中,学生作为课堂教学另一个重要主体,对课堂的参与十分有限,课堂互动的模式也显单调:1)教师带领学生朗读;2)教师提问,学生回答;3)教师向学生确认是否跟上讲课内容。陈老师在对三个阅读部分的处理上采用了“听读”和“想象”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一边阅读文字,一边听录音,同时想象文字描述的情景。这一设计为学生提供了不同方式的语言输入,容易吸引和保持学生的注意力。陈凯老师在这堂课的教学中展现出比较扎实的语言功底、丰富的学识积累和较好的课堂教学掌控能力。值得一提的是,陈老师的这堂课的结尾部分体现了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理念。教师布置课外学习任务时不但提出了思考题,还提供了相应的学习资源(哈佛大学的网络公开课),并且明确了课外自主学习的检测手段(上教师的微博跟帖留言)。但是,从本节课来看,至少有90%的时间都是陈老师在讲述,偶尔有几个师生回答的环节,也仅限于简单的疑问句,几乎没有能让学生思考和讨论的时间和机会。最后陈老师还自己进行了总结:“She (Barbara) is not guilty of murder. Her only crime is compassion.”整堂课下来,学生们被陈老师带入了一个故事,被动地听、被动地理解、被动地接受,成为了一堂teacher-dominated 的课中完全被动的学习者。点评专家:束定芳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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